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时间:2025-10-10 23:34:15 来源:蒙以养正网 作者:娱乐 阅读:836次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摘要]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许昌行政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家门拘留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法储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存烟 2016年12月23日上午,花爆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竹店主被记者从魏都公安分局获悉,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家门拘留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店非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法储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存烟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竹的花爆门店进行检查,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竹店主被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许昌行政民警明确告知店主,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两名店主均明确表示不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然而,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两家门店仍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迹象,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1月4日下午,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30余箱。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李某行政拘留。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 泉州中心城区9家核酸检测医院错时检测 确保高考即采即检
  • 加速扩张出海蓝图,中建材海外与嘉宝莉达成战略合作
  • 生命谷国际精准医学产业园预计四季度交付 搭建完整生态促进创新成果就地转化
  • 深入洞察医 疗场景建设需求,嘉宝莉提供完美涂装方案
  • 從347回到49,GameStop回歸平淡背後,華爾街正經歷重大變革|天下雜誌
  • 汉阴县举办乡村文化旅游人才讲解员首期技能培训班
  • 自主研发!瓦瑟再获三项国家专利,以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 校准有“度”,品质无“忧” ——伟业计量标准物质为石油品质赋能
推荐内容
  • 《毁灭战士4》废案曝光 艺术家泄露早期地狱都市设定
  • 科技创新,助力石力发展!,企业新闻
  • 生命谷国际精准医学产业园预计四季度交付 搭建完整生态促进创新成果就地转化
  • 玉米与药材的共融共生
  • 司机高速路上突发疾病 泉州高速交警开启绿色救援通道
  • 县交投公司开展“情系一线道班送清凉”慰问活动